什麼是ODM和OEM
OEM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,原始裝置制造商的縮寫,即由委托方設計或制定規格,由被委托方生產的產品;而ODM則是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,原始設計制造商的縮寫,是由某制造商設計,被另一廠商買去以自己的名義出售的產品,也就是俗稱的貼牌。OEM和ODM的主要區別就在於前者是由委托方提出產品設計方案––不管整體設計是由誰完成的––且被委托方不得為第三方提供采用該設計的產品;而後者從設計到生產都由生產方自行完成,在產品成型後貼牌方買走的。生產方是否能為第三方生產同樣的產品,取決於貼牌方是否買斷該設計方案。好比某位網友想出一個文章選題題目,找我DEBUG寫成文章,署上自己的名字發表,那我就是“OEM供應商”;而那位網友看上了現在屏幕上這些文字,找我商量把署名加上網友某某,那我就是“ODM供應商”。
說白了,OEM和ODM的不同點,核心就在於產品究竟是誰享有知識產權,如果是委托方享有產品的知識產權,那就是OEM,也就是俗稱的“代工”;而如果是生產者所進行的整體設計,那就是ODM,俗稱“貼牌”。像ThinkPad筆記本,大部分都是IBM大和制作所設計後交由廣達、長城等幾家廠商生產,都屬於OEM,而隻有一個型號,即已經不存在的G繫列是廣達設計制造,將設計賣給IBM的,近於ODM。而在這兩者之上,還有一種OBM,其中的B代表“Brand”。更為罕見還有一種OLM,是Overall Logistics Manufacturing的縮寫。